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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清重臣李鸿章by关河五十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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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帝的条约(第1页)

在朝野上下一片“毁约再战”的声浪中,光绪下决心想要废约,甚至表示要“亲率六师,与贼决一死战”。为了弄清慈禧的态度,取得其支持,光绪命枢臣偕奕劻请见皇太后,面陈和战事宜,不料一向喜欢揽权的慈禧却让太监传懿旨:“今日偶然感冒,不能见,一切请皇帝旨办理。”第二天,军机大臣再次求见,慈禧依然避而不见,通过太监传懿旨说:“和战事关重大,两者都有弊端,我不能决断,还是令枢臣妥商一策为好。”

随着光绪亲自往见慈禧,试探着向她详细介绍了“西迁之议”。所谓“西迁之议”,也即迁都西安打持久战的方案,清廷若是要“毁约再战”,势必得做好这方面的准备。慈禧听后微笑着摇了摇头,说:“没有必要。”又说,“和战之局你做主,要不要西迁,我做主。”

慈禧对“毁约再战”虽然没有直接发表意见,但断然拒绝迁都西安的态度,表明她实际倾向于批准和约,只是不肯揽下相关责任而已。接着,光绪又按照慈禧“令枢臣妥商”的指示,命翁同龢、李鸿藻、孙毓汶等人到身体不好、正请假养病的奕?家中会商。在这次会商中,孙毓汶主张按期批准互换和约,而按照翁同龢事后日记所载,奕?“大意已偏在和字”,即同样倾向于批准和约。

毋庸置疑,李鸿章也是希望迅速批准条约的。作为甲午战争的直接指挥者,同时也是条约的直接签订者,二者都让李鸿章深刻体会到,战场上的成败利钝,非口舌所能济事,而从中日双方的情况,特别是清王朝自身的情况来看,战争确实是没法再继续下去,和约必须迅速批准,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。他一面电催总署,指出日本人贪欲无度,若是不在规定期限内换约甚而毁约,只会刺激其胃口变得更大,他们也正在为此积极准备,伊藤博文在谈判中的战争威胁,绝非虚言恫吓;一面授意盛宣怀致函王文韶、翁同龢,强调批准和约乃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权宜之计,要想赢得喘息以退为进,只能如此。

鉴于慈禧一推二六五,成了“甩手掌柜”,和约最终能否批准,决定权已完全取决于光绪。此时的朝野氛围,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十几年前的崇厚案。当年崇厚出使俄国,签订《里瓦吉亚条约》,事后不但条约被否定,崇厚自己还被革职拿问,并被定为斩监候,只等秋后处决,还是李鸿章上书为其宽减,最后才得以免除死罪。

当然,马关签约与崇厚案的性质完全不同。崇厚是在未得清廷批准的情况下,自己做主签约的,清廷给崇厚定的罪名中,最主要的就是“违训越权”。相比之下,在马关谈判的整个过程中,李鸿章既未擅权,也未越权,随时都把日方的威逼条件和自己的意见电告清廷,请求指示。那一期间,他与清廷的电报每天往来不断,极为频繁,用科士达的话来说,“签字前每一个字都电达北京,皇帝根据军机处的意见,才授权签字”。

尽管如此,但既然光绪已经起过“毁约再战”的念头,便没有谁能保证把这个念头不会变成现实,甚至他在一怒之下,将李鸿章推出来,使之成为第二个崇厚,也未可知。李鸿章对此甚觉惶恐,而且他也知道各省督抚及大部将官都在上奏,极力反对批准《马关条约》。在这种情况下,他本人虽有意“为这个条约申辩并催促批准”,但也不免犹豫徘徊,用科士达的话来说,“他(指李鸿章)在暴风雨的面前,似乎丧失了勇气”。

在无所筹谋的情况下,李鸿章决定请科士达代替他进京说项。科士达是议和法律顾问,且有美国zhengfu的官方背景,李鸿章认为总署应该会听取他的意见。科士达临行之前,李鸿章为他详细介绍了总署每一位大臣的性格及其政治背景、见解,并派自己的幕僚伍廷芳做他的帮手兼翻译。及至科士达到京,李鸿章担心伍廷芳的出现会令朝廷反感,又临时替以美国公使的翻译。

科士达进京后,立即会见并对总署大臣们进行说服,竭力让他们“深知皇帝批准和约之必要”。在交流过程中,科士达重点强调“条约已不是李鸿章的条约而是皇帝的条约了……假如他(指皇帝)拒绝批准的话,那在文明世界之前,他将失掉体面,对于皇帝的不体面,军机大臣是应负责的”。

不管是先前盛宣怀致函,还是后来科士达进京,显然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,因为就连翁同龢都不再觉得“毁约再战”是个好主意了。

在“毁约再战”得不到慈禧、后党以及多数枢臣支持的情况下,光绪指令在前线督师的刘坤一和王文韶(自李鸿章被召入京担任头等全权大臣起,即由王文韶署理直隶总督、北洋大臣),要他俩汇报一下“各路军情战事,究竟是否可靠,各抒己见,据实直陈”。

光绪虽曾声言要亲率大军一战,但他毕竟也不是只凭感情用事的毛头小伙,知道能否再战,还得看前线部队的实力和士气如何,他给刘、王下达指令,实际就是想寻求他们的支持。然而收到复奏后,光绪失望了,刘、王在复奏中,连以往口头主战的腔调都变了,二人推说事关大局安危,应请军机大臣等通盘筹议,请旨定夺,可见二人对于战争继续下去都心中无底,缺乏信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