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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清重臣李鸿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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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沾不脱(第1页)

中方本来要避免直接站到台前,仅在幕后为朝鲜“借箸代筹”,但因朝方一心卸责,也就只能勉为其难了。

朝鲜对国际外交事务缺乏了解,以致出现了《江华条约》中无关税贸易的怪象。为了不让朝鲜吃亏上当,重蹈中国当初与西方各国签约的覆辙,李鸿章督同幕僚周馥,以及专门在西方学习研究过国际公法的道员马建忠等人,参照时势和东西洋通例,对朝方初稿进行了补充修改,逐一纠正所存在的问题和漏洞。

在朝鲜草约中,并未提及朝鲜为中国藩属一节,而它却是中方最为关心的问题。朝鲜不提这茬,并非疏忽,实际是想游走在“独立国”与藩属国之间,以便左右逢源,游刃有余。

既以《江华条约》为蓝本,美国自然也会像日本一样,认可朝鲜为“独立国”。李鸿章虽然之前提出,就算朝美条约中明确朝鲜是“独立国”,也不影响中朝藩属关系的实质,但这其实只是退而求其次的说法,是中国不直接参与朝美缔约谈判情况下的一种考虑。现在既然已全权代理谈判,就不能不予以全力争取了。

国际公法属于条约体系,与宗藩体制属于两条道上跑的车。李鸿章既将国际公法作为自己“循理外交”的一条准绳,但同时又必须坚守宗藩体制的底线,为此,他创造性地设计了“不沾不脱”的折中方案,以破解这道看似完全不可解的外交难题。

所谓“不沾”,是指中国沿用传统的“治以不治”观念,对朝鲜的内政外交,不予过问。所谓“不脱”,是指中国必须是朝鲜的宗主国,朝鲜必须是中国的藩属国。“不沾”是对国际公法的交代,“不脱”是对宗藩名分的坚持,简单来说,就是只要朝鲜承认中国的宗主国地位,即“不脱”,中国便保证决不干涉朝鲜的内部事务,即“不沾”,两国相安无事,否则就等于跨越了中朝关系不可逾越的红线,中国zhengfu万万不能接受,势必要予以干预。

李鸿章设计“不沾不脱”,既是出于说服美方接受相应条款的需要,同时也是对东西方各国包括朝鲜的警示。

1882年1月,李鸿章在天津主持召开朝美缔约谈判。《朝鲜策略》传入朝鲜后,尽管由于国王李熙的支持,开化派在与保守派的论战中已经取胜,但儒生们依旧纷纷上疏,反对《朝鲜策略》,对于将《朝鲜策略》带入朝鲜的金弘集,他们还要进行弹劾。在这样的国内舆论环境下,朝鲜谈判官员根本不敢在正式谈判中露面,天津谈判实际上成了中美关于朝鲜问题的谈判。

谈判期间,双方进行了长达二十余天的辩论,不出所料,中朝宗藩关系问题成为分歧的焦点。李鸿章按照“不沾不脱”的原则,在草约的第一条中就规定:“朝鲜系中国属邦,而内政外交事宜向来均得自立。”薛斐尔对此表示坚决反对,无论如何不肯答应。

李鸿章权衡后做了让步,最后与薛斐尔议定,条约内虽不载明“中国属邦”,但规定由朝鲜国王另外照会美国主管外交事务的国务院,声明“朝鲜久为中国藩属,内政外交向来归其自主”,同时条约落款日期采用中国纪年法,写明“光绪八年”(1882年)字样,以显示朝鲜“奉中国正朔”。英国史学家季南就此对李鸿章的外交智慧予以高度评价,认为约定实际就是李鸿章“不沾不脱”原则的扩大版,“朝鲜对中国的藩属关系得到了确认,在这一点上,中国得到了报酬。”

天津谈判结束后,李鸿章将达成的条约稿本交给朝方,由朝方与美国在朝鲜签约。他同时应朝方请求,派马建忠前往朝鲜,协助和指导朝美签约。1882年5月,薛斐尔与朝鲜代表在仁川正式签署《朝美通商条约》,该条约的签订,标志着朝鲜正式对西方国家开放。在此后的几个星期内,英、法、德、意、俄等国也都步美国后尘,以此为蓝本,相继与朝鲜签署了双边通商协议。

至此,李鸿章意欲在朝鲜半岛形成国际均势的目标,得以初步完成。中国一方面在表面上停止了对朝鲜事务的直接干预,但另一方面又顺顺当当地夺回了朝鲜事务的主导权,中朝关系变得更为紧密,而日本对此却毫无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