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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外债(第1页)

甲午战争后,由于巨额赔款及洋务运动停滞乃至倒退等原因,中国国力更加贫弱,国际地位每况愈下,西方各国也包括日本,都不把中国放在眼里。翁同龢在自订年谱里哀叹,各国公使来总署,总是肆意咆哮叫嚣,其态度已不能和从前相比了。

诸如法国公使上门挑衅之类的事,那个时期经常发生。公使在时,众人不敢硬顶;等到公使一走,才无不愤然作色,论及国家前途,个个表现得忧心忡忡。

其时中国所面临的内外部形势,比李鸿章出访海外时,更为严峻险恶。李鸿章访问德国时,德国曾提出要在中国租借军港,李鸿章权衡利弊,出于“均势制衡”和“以德制日”的需要,认为未尝不可,前提是必须有所交换。不料人算不如天算,由于两名传教士在山东巨野县被杀,德国以此为由,直接强占了胶州湾,中国在一无所得的情况下便失去了一个良好军港。事情还不止于此,当初对于要不要租军港给德国,李鸿章最大的顾虑就是各国会不会争相仿效,所以才要以交换条件的方式来设限。果不其然,看到德国轻而易举就拿到了胶州湾,加入远东角逐的列强全都按捺不住了,俄国要谋占旅顺、大连,英国要谋占威海卫,法国要谋占广州湾,一时间,群魔乱舞,中国陷入了被瓜分的危机。

按翁同龢所说:“衡量时局,诸臣皆挥泪,是何气象,负罪深矣!”挥泪诸臣中当然也包括李鸿章。李鸿章虽靠口舌驱退了法国公使,但深感在“强权即公理”的时代,如果只是徒恃笔舌之争,终究无补于时艰,他断言中国“本可不贫不弱,唯在亟图变计而已”。

好在面对巨大的民族危机,已不是李鸿章一个人作如是想了。光绪亲自下达谕旨,要求变革,官员士子也为之展开了激烈讨论,二者的焦点都集中在修铁路和开矿上。修路开矿因此被视为甲午后国家富强的首要政策,并逐渐成为清国上下的共识。

修路开矿本就是洋务运动的一个重要目标和内容,李鸿章曾多年进行呼吁和努力,只因顽固守旧派的阻挠,一直进展较慢,现在看到时机似乎已经成熟,自然乐于促成。李鸿章过去的幕僚盛宣怀刚刚受命督办铁路总公司,李鸿章便借助自己在总署办事的便利,“指导”盛宣怀推动修路开矿等诸项事宜。

铁路和矿务都是对资金技术要求很高的行业,而彼时的清廷却既乏资金又无技术,因此明明着急着修路开矿,却无从着手。相对而言,技术的难题还好解决一些,最根本的是zhengfu手里没钱。本指望通过修改关税来缓解财政困难,但在关税谈判碰壁、短时间内关税无法增加的情况下,这一希望已化为泡影。西方解决资金问题,通常还会考虑筹集商股,然而中国的商业资本并不发达,且甲午后的清廷在威信和公信力方面下滑严重,又不掌握现代的金融手段,要想顺利地从民间吸收到大笔资金,极其困难。

官款难请,商款难筹,可走的道路就只剩下了借外债。洋人重利,自然不肯无条件将钱借出,如果没有关税、厘金、盐税等进行抵押,他们就会要求以路权和矿权本身作为抵押,或投资参股。后者最让李鸿章为之头疼,因为他对之没有任何决定权,可供其施展和发挥的空间,与担任直隶总督时期亦不可同日而语。

总署自亲王以下共有八位大臣,其权势都在李鸿章之上,然而他们均另有要职,心思和精力都不集中在总署之内。恭亲王奕?自洋务运动初期即主持总署,重入总署后,依然还是最重要的决策者,但他整日病卧家中,极少露面,用李鸿章的话来说,这位老亲王对于总署事务“浮光掠影,毫不用心”。奕?以下,权势最大的当数户部尚书翁同龢,但翁同龢既不懂外交,也不晓洋务,论事只知道捡芝麻,至于西瓜,别说捡,都不知道在哪里,所谓“专讲小过节,不问大事”。翁同龢后面是吏部尚书李鸿藻,他比翁同龢更迂腐,乃至“不知洋务为何事”。剩下懂洋务、能办事的总理衙门大臣,仅户部侍郎张荫桓一人,其余就连由总理衙门章京起步、可算是总署老人的礼部侍郎吴廷芬,都当着甩手掌柜,对总署事务能敷衍就敷衍。

总署平常进行决策时,采取的是集体负责制,即必须每位堂官签字同意,一件事才能通过,由于总理衙门大臣几乎全是不管事的和外行,致使总署很难做出一个像样的决策。涉及借洋债以修路开矿,因其必须出让权利,易受人指责,总理衙门大臣们更是唯恐避之不及,奕?、翁同龢等人都是能不批就不批,能不答应就不答应,李鸿章为卢汉铁路建设筹资,以及与英商合作开矿等计划,均因此而夭折。李鸿章对此虽心有不甘,却又无可奈何,退朝回到贤良寺,与幕僚吴永聊及这些,每每拊膺长叹,其焦急愁苦之意,溢于言表。

在修路开矿难以启动的同时,偿还赔款一事又已迫在眉睫。中国的甲午对日战争赔款及“赎辽费”,总计达两亿三千万两白银,中日双方约定分三期付清,其中仅第一期就要付八千万两,而当时清廷全年总收入尚不足八千万两,根本无法偿付赔款,无奈之下,便只能以举借外债来偿款。

“三国干涉还辽”后不久,俄国承揽了第一期借款,鉴于本国国库现金储备不足,俄国遂拉上法国,成立俄法道胜银行,共同向清廷借款,此即“俄法借款”。翌年也就是1896年,英、德两国又承办了第二期借款,此即“英德借款”。这两期借款,客观上帮中国解了燃眉之急,但截至1897年开春,清廷仍有八千七百万两的赔款未支付。按照相应条约规定,从中日换约起,若中国能够在三年内(即1898年5月8日前)偿清赔款,则赔款的利息全免(算下来,总共可节省利息一千多万两)。另外,在赔款未交清前,日军还占据着威海,其驻军费由中方支付,每年驻军费也有五十万两之多。这样一来,清廷自然得赶在限期前,加紧筹借第三期外债,以便免去利息,并促使日本从威海卫撤军。

借债偿款本是户部的活。身为户部尚书的翁同龢,首先和张荫桓商量,因借款还得减去折扣等费用,张荫桓提出必须借一亿两银子才够,但具体到由谁来借这一亿两银子,张荫桓却未立即应承下来。翁同龢又属意时任总理衙门大臣、曾在户部任职的敬信操办,他也不愿意接手,无奈之下,翁同龢只好找上了李鸿章。